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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

关于吃空饷问题的若干案例

中纪委机关报:要探探“服刑教师吃空饷”这浑水到底有多深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年7月18日消息,近日,湖北省黄冈市通报了6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件,其中英山县方家咀乡向垅湾小学教师段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县教育局并未及时给予其相应纪律处分及核减工资预算,导致7万多元财政资金的流失。

无论是《公务员法》,还是《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我国的法律法规都有明文规定,国家公职人员一旦被罢免职务或判刑,工资都应停发。然而,段某服刑期间竟然还在原单位“领工资”,并且一发就是4年,无人问津,学校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失职渎职显而易见。

“官官相护”让变异的“吃空饷”有了生存空间,这是包庇和纵容的思想在作祟,更折射出制度机制的缺失和执行监管的漏洞。

“吃空饷”是一种另类的腐败,国家三令五申严禁并集中开展治理,但是一些地方仍是雨过地皮湿,我行我素,顶风作案,不断挑战公众心理承受的底线。究其原因,除了人事财务部门人员定编、工资审核制度不健全和监管不到位之外,也不排除一些单位存在“老好人”思想,慷国家之慨养私人之肥,责任意识缺失,对“吃空饷”的行为查处重视不够,党内处分、收缴所得等问责难以起到震慑“后来者”的作用,由此导致“吃空饷”现象屡禁不止。

“服刑吃空饷”击中监管软肋,不但浪费了国家的财政税收,更损害着社会公平正义,影响恶劣。此类案件不能止于曝光,纪检监察机关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探一探服刑者“吃空饷”这蹚浑水到底有多深,看一看到底是谁领了这笔“逍遥钱”。对于放任“发空饷”的学校、教育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决不姑息,让党纪国法真正落实到位。

治理“吃空饷”绝对不能“雷声大,雨点小”,也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一方面,要完善人事财经制度,严肃用人纪律,实现人事管理的制度化、透明化,为“吃空饷”打上“预防针”,让“吃空饷”者无机可乘。同时,将权力置于阳光下,加大对编制、人事、财务等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使其趋于法治化、规范化。

另一方面,“吃空饷”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或侵吞公共财物,对于放任“吃空饷”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要严厉问责,涉嫌犯罪的,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只有对违规行为惩戒到位,给予“猛劈一掌”的警醒,“吃空饷”现象才能走出“治理——复发——治理”的怪圈。

 

河南省纪委关于四起“吃空饷”典型案件的通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省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出)机构:

2013年,我省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着力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突出问题,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但是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人员无故脱岗、弄虚作假,个别单位欺上瞒下、违规进人,“吃空饷”问题时有发生。现将近期查办的4起“吃空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平顶山市农科院林业研究中心李红军“吃空饷”问题。李红军自2001年到平顶山市农科院林业研究中心工作以来,长期脱岗。2014年1月,平顶山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该问题进行查处,并下发督察督办通知,责令限期整改,但该单位隐瞒李红军缺岗情况,不予整改。2014年11月,平顶山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市农科院原院长、党委书记刘宏敏党内警告处分,市农科院监察室主任兼人事科科长张应礼行政警告处分,林业研究中心主任胡青坡行政警告处分;林业研究中心按相关规定对李红军予以辞退,并追缴其违规领取的工资32458.46元。

洛阳市洛龙区商务局干部朱月华“吃空响”问题。2009年3月至2014年6月,朱月华以各种理由长期请假。经洛龙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晓刚批准,朱月华在每年的干部考核中均被评定为合格等次,并正常晋升工资。在全省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中,洛龙区商务局报告全员在岗,隐瞒朱月华脱岗情况。2014年7月,洛龙区纪委、监察局给予何晓刚行政记大过处分;洛龙区商务局按相关规定对朱月华予以辞退,并追缴其违规领取的工资9万元。

三门峡市渑池县教体局局长女儿刘晨宁“吃空饷”问题。2011年,时任渑池县人社局局长刘彦民弄虚作假,伪造其女刘晨宁学历档案,该局人力资源股股长高庆祝在明知刘晨宁档案有瑕疵的情况下,仍违规为其办理人事手续,使刘晨宁进入县教体局工作。2011年3月至2013年6月,刘晨宁虽然一直未在岗,但县教体局照常核发工资。2013年12月,三门峡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刘彦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4年3月,渑池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高庆祝党内警告处分;渑池县教体局按相关规定对刘晨宁予以辞退。

平顶山市石龙区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人员王赛丹“吃空饷”问题。2012年9月,石龙区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人员王赛丹考入郑州大学,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石龙区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张璐未按规定及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2013年10月,王赛丹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张璐未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停发其工资。石龙区检察院计财科科长马鹏超在王赛丹上学期间和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停发其工资。2014年11月,平顶山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石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武文斌党内警告处分;石龙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张璐、马鹏超行政警告处分,并追缴王赛丹违规领取的工资54914元。

以上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少数领导干部作风不实、漠视责任、律已不严、无视监督;个别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个别纪检监察机关责任追究量纪过轻、问责不力、处理迟缓等问题。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恪尽职守,坚守法纪底线,保持清正廉洁。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吃空饷”问题对党的良好形象和廉洁政府建设的危害性,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本地本部门“吃空饷”问题,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吃空饷”专项治理活动后仍长期空岗、弄虚作假、知情不报、隐匿瞒报等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吃空饷”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社会影响恶劣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豫纪通〔2015〕2号)

 

黑龙江清理七千余“吃空饷”人员

黑龙江省日前通报“吃空饷”专项清理工作阶段性成果,共清理出“吃空饷”人员755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及通报批评229人,其中公开通报的6起典型案件具有警示意义。

今年4月,黑龙江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清理工作。截至6月末,共清理出因疏于管理、人为造成的“吃空饷”人员7552人,已整改5825人,对典型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

  其中,依兰县交通局原局长郭建立之女郭培桐“吃空饷”影响恶劣。2011年3月,依兰县人社局违规将郭培桐录用为交通局事业编制干部,且截至本案调查时一直未上班,现任交通局长王铁汉2012年3月到职也对该问题未作任何处理。根据规定,相关部门责令交通局对郭培桐作辞职处理,追缴未上岗期间所领工资6.89万元,给予时任人社局局长费宏、时任编办副主任杨静野及王铁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郭建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时任县长赵长满诫勉谈话。

鹤岗市公安局原局长林胜先被判刑后依旧“吃空饷”问题也被深挖。2004年8月,林胜先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同年11月被免职。2007年4月,因行贿罪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鹤岗市相关部门以未收到判决书为由,从2007年至2014年,一直未对其作出党政纪处理。根据规定,鹤岗市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并责成公安局追缴其多得工资34.9万元。鉴于时任公安局局长李彦文因病去世,不予追究责任,给予政治部主任何立珠行政警告处分。

黑龙江省明确要求,对此类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问题要引以为戒,对顶风违纪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的管理责任和监管部门不到位的责任。

(新华社哈尔滨8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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